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读后感

今天我们来读一下边沁。 可能有人已经发现了, 我读自由主义这一思想系统的经典, 是和历史的顺序倒着来的。 我们从马克思韦伯开始, 回到穆勒, 再回到边沁,还有我们后面还要读的卢梭, 和孟德斯鸠。 刚好和他们生活的年代相反。当然比韦伯更晚的还有哈耶克和罗素, 这里先跳过了。 不想读哈耶克完全是个人兴趣,我不喜欢他。罗素会放在二十世纪那一票人里和列宁一起读。 

倒着历史发展读书,原因之一是因为这样更容易找到思想的脉络。 更主要的原因是马克思韦伯和穆勒的文章都短,读起来快, 剩下的就越来越长。 啊,什么?有人要把卢梭开除出自由主义队伍?我们读他的书的时候再详细说这个争议人物。

边沁在国内曾经是一个比较冷僻的名字, 因为国内主流思想不喜欢他们这一派。大家也许发现了, 西方思想如果非常粗暴的分,大概有两个大的派别, 英美为主的一类, 和欧洲大陆以法国德国为主的一类。 英美派总体更自由,也更务实一点。 欧陆法德派更喜欢思辨,更追求精神世界。 这是非常粗糙的分法,请不要较真。 总之我国的主流思想还是大陆传统的。 

只是近些年来, 边沁作为代表的名字被提到很多, 比如著名的哈佛大学桑德尔教授的正义课里面花了很大篇幅的讲了边沁。 不少人对边沁的核心思想已经非常熟悉了。 之前我们还提过,后来穆勒帮着整理了边沁的遗作,从边沁这里也学了不少。 所以我们还是先讲讲一下边沁的生平。 

边沁跟穆勒一样也是一个神童,是他父亲从小就专门培养教育的。 边沁的父亲是一个律师,家庭富有, 三岁开始就让边沁学拉丁文和小提琴,7岁就给大家表演小提琴, 以下省去500字之后,边沁12岁就进入了牛津大学, 花了6年完成学业,并在研究生毕业3年后21岁就取得了律师资格。所以他跟穆勒一样其实都是子承父业早早的就端上了金饭碗。 然后天才的发展历程也都一样, 边沁很快就看不惯当时英国陈腐落后复杂琐碎的法律体系了。于是他早早立志要改变这一切。于是他著书立说, 广泛交友,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然后,一生孤独。 

跟穆勒不一样,边沁没有碰上能对付他的女人。其实大哲学家里独身一辈子的很多, 可以拉出长长的名单。总之,为了反对当时的宗教主导的教育, 边沁参与创立了伦敦大学,UCL, 并且至今是伦敦大学学院的精神之父,会列席每次校务会以示尊重。边沁死时遗嘱保存他的遗体,于是他的遗体至今还在UCL主建筑的回廊里,穿黑色礼服,拿手杖坐在一个大玻璃柜里供公众参观。 不幸的是保存制作遗体的时候不小心损毁了边沁的面部, 只好用一个蜡像替代他的头部,真正的头颅一开始放在他的坐像下, 据说当时被学生偷出去好几次,闹出各种笑话。 所以后来就锁进了保险柜。UCL 曾经展出过边沁的头颅,当时有幸到访的人才能看见。

因为边沁曾经批评过当时的诗歌,他的一部分书写的又很乏味,特别是的他的功利主义, 追求所谓功利化的幸福, 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俗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马克思称边沁是:庸人的鼻祖,是资产阶级蠢材中的一个天才。  边沁确实有些理想化,他一辈子衣食无忧, 活到85岁去世之前连一场大病都没生过。 但是7岁就表演小提琴的人怎么会庸俗呢。

我们还是回到边沁的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有三大块,一开始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主张,随后边沁开始讨论人性。 最后是基于对人的理解, 在一个统一的指导原则下怎么立法和定罪。一旦涉及到人性和法律, 事情就复杂了,于是这本书比之前我们看的两本篇幅长多了。 这里略过后面法律部分的讨论。 只说前半部分,特别是功利主义。边沁的思路是什么呢?

首先这本书叫做导论,边沁在前言里说,设想本书作为后来要出的刑法典的梗概。 但是写书的时候,发现了很多问题和矛盾,于是这本书稿搁置了8年。他希望自己能更加系统的思考基本的原则,并在理解人性的基础上更好的梳理法律。 边沁坦言自己野心很大,想提出包括所有法律领域的立法原则,他在前言里提出将要讨论包括民法,刑法,立法法,宪法,政治法,国际关系法,财政法,政治经济学法等十大领域。当然这个目标实在太大了,只活85岁可能不够。但是边沁还是总结出了他的基本原则。 也就是所谓功利原理。 

功利原理是什么呢?简单的说就是最大幸福原理, 边沁开篇就提出了苦乐说,驱使人行为的根本要因就是要追求快乐,逃避痛苦。 人活着就是为了开心。 所谓功利,就是给利益相关者带来或者增加快乐,防止或者减少痛苦。我们要追求社会所有人总体幸福的最大化,这是最高原则。这个最大化是基于量的,没有质的区别, 于是所有人幸福最大化,等于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然后个人叠加成了社会总体。 这个最高准则是指导和评判个人或者社会行为的根本原则。 

承认功利原理是唯一正确的话,那么与之相反的是什么呢? 边沁在第二章举了例子,比如禁欲主义就不对, 这些人不是道德家就是宗教狂,总想阻止人民追求享受。 随后他又批判了同情和厌恶原理,即基于人的主观好恶来评判他人的行为。这看上去和功利主义没有区别,但实际上功利主义是基于结果的,而不看动机。边沁随后又讨论了神学原理,总之功利主义大过神。 

在第三章, 边沁讨论了快乐和痛苦的四种来源, 自然,政治,道德和宗教。 自然的就是不受干预的,被某个人或者特定人群掌握的叫做政治的。 来自于过去的和共同约定的叫道德的, 还有来源于超自然信仰的宗教的。 宗教之外都是现世体验。 总体来说,边沁认为自然来源是政治和道德的基础。 

第四章, 边沁讨论如何估算快乐和痛苦。 他给出了四个量度, 强度, 持续时间, 不确定性,和距离。  通过这四个量度,我们可以给每个人写出一个快乐能量函数。 减于对应的痛苦能量函数,就可以作为个人的幸福指数。 对于一群人来说。还要加上丰度和纯度和广度。能量函数的联合分布不是独立同分布的简单叠加, 本来就互相影响不独立嘛。 

以上大约就是功利主义的核心。 追求全体人类社会的最大幸福准则也就是功利可以作为最基本的评判标准。 这实际上是某种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同时边沁更注重结果而不是动机。 

在随后的章节里,边沁又讨论了快乐和痛苦的类型, 以及不同类型苦乐影响人的“敏感度”(加权系数)。因为个人的个体状况和好恶不同,影响是不同的。要区别对待。随后边沁开始分析人的一般行动,如何对待动机和结果。 行动有简单和复杂的,有单次和重复的,这些都要区别对待。这是为了讨论法律的立法原则。 一但涉及具体人的行为,就越来越复杂。后面边沁依次讨论了,意图, 知觉, 动机。特别是动机,边沁展开讨论了一大章,他认为不存在绝对好或者坏的动机, 动机有等级,可以分类,动机和动机还有冲突。 不同人的性情不同,动机也不同。随后他又讨论人的一般性情。在举了一大堆例子之后,边沁开始讨论后果。 以上这些关键字综合起来,是法律都需要考虑的内容。 

再往后还有全书的一大半篇幅,都是法律相关的内容,按照功利原则什么样的行为不应该惩罚,惩罚的特性和罪行的分类,刑法的界限等等。 作为一个非法律爱好者,我只大略看了看,太多细节,这里就不展开了。 

前面已经提到过了, 边沁是个天才, 一辈子没有经历什么大的风雨, 现有的介绍里也没看到他有什么个人感情生活。 通过著书立说,以及通过各种高朋好友对社会的影响力, 他的抱负也可以说实现了很多。作为一个成功人士,他的学说可能也更适合给成功人士。 社会是复杂的。 每一样学说都有其适用范围。 下次我们继续溯源自由主义,去读读卢梭。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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