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今天我们来读自由主义系列的最后一本, 论法的精神。  跟之前的几本书,要么是一篇论文,要么是个小册子,都不一样,这本“论法的精神”, 是个大部头。在写本文的时候, 作者只是粗略的看了大概, 并没有去细读。因此这篇文章大概算是个导读吧。

这个自由主义系列文章写了两篇的时候,有人针对文章中的一句话,在后台给我提了个问题: 所谓“码农都大多相信自由主义”是为什么?他因为这个观点的对错和自己的同学发生了一些争执。这句话其实是个事实判断, 找一些码农调研一下就能验证。我自己没有做过大规模问卷调查,但就自己的感性认识,这句话大致是正确的。为什么?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弱者要平等,强者爱自由。 码农因为代表的技术前进的方向,总体上在社会中属于优势方,平均收入位居于最高的一列,类似的还有金融业。同时,码农有自己的程序宇宙可以驰骋,在写代码的时候有非常大的自由,跟金融一样主要工作在人造世界里,就容易产生可以为所欲为的幻觉。 网络写手和菜头自称自己是比特海遨游的海盗。 对于描述码农精神,我可能找不到比他更好的词汇了。 

回到自由主义, 其实这些书或者讨论都可以归结为政治哲学。西方政治哲学凡提及源头都是从古希腊开始的, 必读之作就是理想国。 这里假定本文的读者都读过理想国。什么?你没读过, 那你确实错过了太多精彩。 理想国用几个历史人物的对话方式来论述一些人类社会的根本命题,什么是正义,理想的国家应当是什么形式? 大概是最早被详细记录下来的吵架贴。对喜欢在网上吵架,但是经常吵不赢,又想要提高吵架技巧的人来说属于必读。

以上属于玩笑话,实际上理想国是从讨论什么是正义出发,以苏格拉底对话的方式批判了三种错误观点:传统道德说正义是每个人都应得到恰如其份的回报;其后发展为正义就是朋党论,是助友寡敌;最后是诡辩家说的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强权即公理。 柏拉图指出,正义是构成社会的三种人:统治者,护卫者,生产者之间各守其职,和谐统一。这三种人又分别对应一个人自身的灵魂,统治者-理性, 护卫者-激情, 生产者- 欲望。如同一个人应当用理性统御激情和欲望一样,柏拉图的理想国是由哲人统治者,对政治哲学有深刻理解且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哲学家,来统治的,简称哲人王。 同时柏拉图还说,哲学家治国需要神话, 其中两个最重要,一个是腓尼基人说人分金银铜铁成份,不同人成份不同,所以要各安其位。另外一个就是可能来源于古埃及的厄洛斯神话,人死时要接受灵魂审判,正义的上天堂,不正义的下地狱。理想国说,灵魂是永存的,不要以为就这一辈子,所以可以胡搞,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无数辈子呢, 大家要时刻尊从正义的法则才对。 

灵魂永存?是轮回吗?在上一篇2021年2月前文章回顾及世界文明孤独史的随想提到的书里,徐达斯老师要论证古希腊哲学是从古印度吠陀学说里来的。 徐老师的论述非常不严谨, 他的书也颇多偏见。但是古希腊这段,还是有一些道理。  比如柏拉图的社会分三种人,要各安其位。同时要有神话,要灵魂转生, 是不是有点类似古印度雅利安的说法?社会分为四种人, 婆罗门是精神导师,刹帝利是武力守卫者, 吠舍是手艺人和商人。 柏拉图这里没有首陀罗,因为古希腊的首陀罗是奴隶,奴隶不是人,不用参与统治。 徐老师说和柏拉图一样,古印度对人的划分不是血统论,不靠出身,靠任人唯才。然而这在现实里怎么操作呢? 谁都相当婆罗门,谁都不想当首陀罗。怎么办?最简单的操作办法当然还是血统论,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去打洞。于是古印度吠陀理论到今天的印度就是种姓制度。而柏拉图的理想国,一直都是传说。 

血统论划分人群,实际上是社会运转成本最低的一种统御方式。我们知道人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 没有社会不能独存,大家必须合作,同时合作中也有竞争,这是政治中的根本矛盾。 而大自然的演化结果,参考已有的那些社会化生物,都是血统论。 一个专门负责繁殖的王, 一堆王的配偶,以上构成顶层贵族,剩下是大量的为这些贵族提供服务没有生育能力的工人,都是出生下来就定好的。 血统论是成本最低的政治,但绝不是最好的。 在有消耗一定社会资源基础上,古代中国创立了考试选拔制度,古希腊的奴隶主们玩起了票选制度。 一直到今天, 现代社会政治,还是由血统/贵族,考试/官僚,票选/代理人这三种方式互相结合来划分职业,选拔领导人的。请注意,后两者都是要额外成本的,考试要花钱,票选也要花钱。

西方哲学思想一脉相承,到孟德斯鸠这里,也是从古希腊,古罗马的政治形态说起。 他首先说,法就是人类社会应当遵守的规则。 法有两个来源,因自然而生的自然法,和对应人类社会争斗的人为法。嗯,这是荀子的性伪论。按照古希腊的传统,政治形态有三种, 共和,君主,专制。 孟德斯鸠的定义里,共和是人民或者部分人民掌权,君主是君主一人治国,但是有法约束,专制是君主一人随性治国,无法约束。请注意这里和亚里士多德的定义不一样,亚里士多德说的是,一人治国-君主,少数人统治-贵族, 多数人统治 – 民主,以及三者的堕落形态, 暴君, 寡头, 群氓。 

孟德斯鸠从历史开始,通过不同政体形态的历史,来论述立法的原则应当是什么。 他认为不同的政体有不同的原则。而不同的立法原则又会结合:文化,包括不同的民族特性;经济包括货币;宗教等社会的各个层面,导致“法”本身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具体的论述就不展开了。 最后孟德斯鸠讨论了罗马法和法兰克的法律制度。 具体到法律有非常多的细节,这一部分作者也没细读。可能只有法律界的人士才需要关注。 

孟德斯鸠这本大作写了二十多年,直到他去世之前才出版, 是他一生思想的集成。他自称把整个生命都奉献给了这本书。孟德斯鸠可以说是近代分权理论,地理环境论,以及历史研究方法的创立者。 是对后世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大师。 

那他是怎么说自由的呢?孟德斯鸠说,自由不是为所欲为,是在法的基础上,每个人都可以做他应该做的事情,不被强迫做不应该做的事情。 也就是说他可以自由做法律允许的一切,但是一旦做了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享有自由了。这在现代看来是理所应当,遵纪守法深入人心, 当时可不是。君权就没有约束,贵族就不爱守法。因此看一个政治学说,一定要看宣教的对象,同样的说法,讲给统治者听,讲给被统治者听,效果完全不同。 中国的法家学说搞势术法,王,士,民区分对待,只有对民是用法的。孟德斯鸠就看到了问题,所以他修改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划分,把有法约束的君主单独划为一类。

孟德斯鸠另外一个贡献是明确的提出:有权力的人就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所以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必须使权力彼此分立,互相制衡。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作为三种政治权力,必须分立。 作为三权分立之父,从未来过中国的孟德斯鸠,通过传教士的转述,在书里面把中国作为专制的典型,大加批判。 啊!跟很多不了解自己国家历史的当代中国文人一模一样。 

本文的最后,简单说说孟德斯鸠的生平, 因为没有太多可以说的。 他出身法国贵族家族, 出生时英国已经完成光荣革命了,但是法国还正在太阳王路易十四统治期。他历经两朝,去世时法国在路易十五统治期, 路易十四,路易十五,一个是法国荣耀的象征,一个是法国人最不喜欢的君主之一,共同点是当政期都很长,前者是70年,是历史上当政时间最长的皇帝,后者当政近60年。两人刚好对应清朝的康熙和乾隆时期。因为缺了个雍正,所以法国到路易十五时期就衰败了。孟德斯鸠批评中国的专制,可能有借题发挥,想骂两个路易的意思。 

孟德斯鸠是个天才少年,从小就由父亲精心培养,因为他爷爷,伯父都是波尔多高等法院的院长。家族渊源,他从小就学习法律。在24岁父亲去世后,继承了父亲的男爵封号,27岁在伯父去世后,又继承了波尔多高等法院院长这个位置。26岁结婚,有一儿两女。 妻子是个贤内助,他自己曾经去欧洲各国考察。39岁当上了法兰西学院的院士,41岁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后来又当选为柏林科学院院士,66岁因病去世。 死前3年出版论法的精神,出版后就在法国被审查,死前一年成为禁书。孟德斯鸠也算功德圆满。 

从古代,到近代,到现代,东西方各种哲人,无数聪明人,都在讨论什么是一个好的社会,社会应当如何组织和运转。有切身实践的,也有理论推演的。 但归根结底,都是试图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取得某种平衡。只有和谐才是最好的。相比之下,东方传统顾及社会利益更多, 西方传统,大陆派,法德相对中国偏个人一点,但也没有英美那么多。英美尤其是美国因为白纸画图,注意其实不是白纸,是灭绝印第安人出来的白纸,历史包袱轻,最重个人自由。 

前面提到过,强者爱自由,强国也爱自由。我的钱都是我自己凭本事挣来的,这是标准的强者思维方式。要是弱势一方,就想起了平等,正义,法制,要约束,不要那么多自由。那什么是最好的制度? 我们能不能建立一个能量函数,可以对社会制度做梯度优化?边沁提出的社会中所有人的利益总和可以吗?

社会的钟表永远在摆动,流水不腐,也许没有最好的,我们也不大可能知道什么是最好的, 只要存在就是合理的。 但是我们知道什么是坏的: 僵化不变的是坏的,走极端的是坏的。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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